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 日期: 11月 26, 2024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,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未完成掛牌程序逕上路係屬違規,爰為積極擴大宣傳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。 留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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